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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无故停课
家长无奈求维权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消费者委员会接到消费者陈先生投诉反映:其于2017年7月7日在鲤城区一家铭大教育舞蹈班为孩子报名参加一个学期舞蹈班,价格17000元,共128个课时。课程上到一半,学校无故要结束孩子的学习,剩余的费用也拒绝退还。无奈之下,陈先生投诉请求帮助,要求退还剩余的费用。
最终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经营者同意退还消费者5000元剩余费用,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30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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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速8酒店 财物失窃
酒店减免住宿费并赔偿
2017年10月3日,消费者叶女士来电投诉,称其在10月1日入住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的速8酒店(龙岩宝泰店)。入住当晚房间发生失窃,其丢失了名牌包包、数张银行卡以及约2000元的现金等。叶女士多次与酒店协商,在与酒店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故求助于龙岩市新罗区消委会。
经调解,酒店同意减免消费者三天住宿费计524元并赔偿2500元,箱包及数张银行卡的经济损失待警方调查结案后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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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老年人购买保健品
乐善退2万元货款
消费者王女士于2017年3月7日投诉武夷山市恒立小区2幢8号的乐善健康食品商行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肽杞口服液,商家在宣传时称包治百病,但消费者吃后并没有任何效果反而引起血压升高,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货款2万元,商家不同意。
经了解,消费者购买的肽杞口服液5000元一份,商家确实存在夸大功效虚假宣传,误导老年消费者的行为,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及批评教育之后,商家同意退货款2万元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