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凯,男,1994年11月生,汉族,周宁县狮城镇居民
2017年4月23日23时37分,周宁县狮城镇一小吃店着火,火势越烧越大,浓烟顺着楼梯往上窜。谢凯和朋友正在烤鱼店二楼吃点心,发现着火赶紧报警。当得知楼上还有住户,他用水浇湿了身上的衣服,用端菜的不锈钢盘子遮在头上跑到二楼,找到女房东和她14岁的儿子,并用盘子挡在男孩头上把她们从楼上拉下来。此时房子因停电一片漆黑,房东说四、五楼还有租住户,谢凯从邻居家里借来手电筒再次冒着浓烟冲上楼,从二楼到五楼逐个房间查看,确定无人后才撤出来。在施救过程中,谢凯吸入一氧化碳中毒,被送到医院治疗,两天后出院。
向他们致敬!
见义勇为,要点赞,更要奖励和保护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和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 被县级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颁发不低于5000元的奖金;
● 被设区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享受市级劳模待遇,颁发不低于3万元的奖金;
●被省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或“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享受省级劳模待遇,颁发不低于10万元的奖金。
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根据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表现和贡献,按以下标准给予嘉奖:一等奖8万元、二等奖7万元、三等奖6万元。
此外,对于见义勇为负伤、致残或牺牲人员,也有医疗补助、生活补助等优待抚恤政策,以及就业援助、就学升学照顾,并会优先解决中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