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11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日前联合向全省印发文件,为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政策,决定对省内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等有就业创业意愿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根据规定,我省确定的补贴对象,主要是省内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
我省要求,3月31日前,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自愿向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