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6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林芹)昨日,来自福建省财政厅消息,我省近期提前下达2018年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4255亿元,补助各地新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据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基本上做到全省每个县区都有份。
根据通知,2018年原则上安排每个县(市、区、开发区)1个新建公办幼儿园项目,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则上增加申报1个项目。对于无项目申报的县(市、区),省级将相应追减补助资金。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列入2018年公办幼儿园建设补助的项目必须在2018年5月底前开工建设,确保在2018年底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合理安排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