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3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自2017年12月15日起,厦门至福安等公路客运线路将放开政府指导价管理。导报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日前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通知,放开部分公路客运线路价格管理,共涉及省内45条线路。
据悉,厦门地区放开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路客运线路为:厦门至福安、厦门至建瓯、厦门至建宁、厦门至清流、厦门至明溪、厦门至连城、厦门至长汀。泉州地区:泉州至邵武、泉州至永安、石狮至武夷山、石狮至建瓯、石狮至福安、石狮至永安、石狮至龙岩、石狮至长汀。漳州地区:漳州至莆田、漳州至仙游、东山至厦门、东山铜陵至厦门、诏安至厦门。龙岩地区:长汀至厦门、长汀至石狮、连城至厦门、连城至泉州、连城至石狮。《通知》明确,跨省公路客运线路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共放开客运线路215条。对本省内与高铁动车沿线运行,且运营里程200公里及以上的部分公路客运线路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共放开客运线路45条。对开和返程的公路客运线路票价一并放开,放开票价的公路客运线路加班车辆执行同等票价。
公路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具体线路、执行票价、服务内容以及12358价格投诉电话等。客运企业要保持客运票价的基本稳定,调整票价的应提前7天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当地价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觉接受监管部门、乘客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