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漳浦10月26日电 (郑达伟)截至10月26日,福建省漳浦县辖区内183幢高层建筑楼内,一块块“消防安全楼长”职责信息牌相继出现。这是漳浦县全力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楼长工作制度体系的一个缩影。至此,全县183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楼长公开亮相,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四清一查”等职责,全力守护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推动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漳浦县消防大队按计划、分步骤开展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排摸调查、动员部署、全面推进,以定人定职、岗前培训、建章立制、常态管理为主要内容,推动全县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楼长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治自理、自防自救”新格局。
动员摸排,全县183幢高层建筑纳入体系建设
2017年7月初,漳浦消防大队联合公安、综治、民政、建设、房管等部门开展了全县高层建筑的联合排摸检查,累计排查高层公共建筑16幢、高层住宅建筑167幢,合计总数183幢,逐一登记造册。7月26日,漳浦县政府组织召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会,要求各乡镇政府要将此次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职,要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全面做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主体单位要尽责,物业企业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建设、房管等部门要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集中治理电缆封堵不严、楼梯间堆放杂物、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等违法行为。期间,重点部署了高层建筑消消防安全楼长工作,实行由“政府主导、部门联合”的工作机制,在物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业主中排摸发展消防安全楼长,全力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楼长工作体系建设工作。
落实责任,“专职专管”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初步成形
工作部署会后,全县各部门、乡镇迅速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楼长人员排摸推荐上报工作。2017年8月份,由漳浦消防大队出资,为全县183个消防安全楼长制作了职责信息牌。8月15日,漳浦县建设局、消防大队、房管局联合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物业单位培训会,辖区高层建筑物业、企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大队防火监督员首先播放了高层建筑火灾警示片,深入分析了辖区高层建筑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并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和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实际,围绕高层建筑如何开展“查、改、训”三个环节进行了细致讲解。
建章立制,形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新常态
根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楼长工作制度体系实际运行需求,制定了在日常管理中,消防部门、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负责对楼长开展日常灭火演练等工作进行管理和调配;各乡镇负责对楼长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消防、建设等职能部门对楼长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同时,根据《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岗位职责要求,楼长主要负责组织对本幢单元建筑内的住户开展“四清一查”(即店面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可燃、易燃杂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电动车、摩托车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季节性防火、自救逃生等知识宣传;负责组织对本幢单元建筑内消防设施、疏散通道进行检查;负责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缺失、损坏情况及时报告;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发现在通道、楼梯间停放、充电的进行劝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居民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目前,全县183名高层建筑消防楼长已正式公开上岗,全面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进一步形成高层建筑消防消防安全“专管专职、自治自理、自防自救”工作新格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