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绿色改革 向创新要动力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高位运行,离不开深化改革的勇气,激发创新的锐气。以“机制活”为牵引,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推动改革成果落实到每一座青山、每一条绿水、每一片蓝天、每一座民居和村落上,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生态红利。
在环保责任制改革方面,我省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健全党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着手制定《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2017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评分细则》,建立更具刚性的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明确52个部门130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厘清各部门履职范围、职责边界,解决责任多头、责任真空、责任盲区等问题。
在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我省有序推进环保垂管改革,起草了《福建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探索环境保护“监察、监管、执法”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制定《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调整工作方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调整工作;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完成火电、造纸两大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共核发排污许可证220张;推动厦门、武夷山开展地区尺度的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目前两市均已完成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探索,目前厦门、泉州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审批同意,南平、平潭工作方案待修改完善重新报批,其他设区市已选择试点地方,工作方案正在制定;建设生态云平台,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生态环境数据管理和应用体系,目前已完成项目开发总量的75%。
在环保市场化改革方面,从今年1月1日起,在工业排污企业全面推行排污权交易,至6月底,排污权交易总成交金额5.6亿元,其中二级市场成交金额3.6亿元,走在全国前列;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定《福建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家库”,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投保环责险企业共86家,责任限额1.53亿元;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公布全省2247家参评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让污染老赖一处失信、四处碰壁,促进企业环保自律。
严格环境执法 加强风险防范
宁做今时罪人,不做历史罪人。今年以来,我省加大铁腕执法力度,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九龙江流域整治、纳污坑塘排查整治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990件、处罚金额8109万元,办理《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涉嫌犯罪移送案件1287件,其中行政拘留250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76件,4次被环保部全国通报表扬。
同时,持续推进网格化监管,全省85%的县(市、区)已完成城乡社区环保网格员培训,8个地市完成地市级网格化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上半年全省共随机抽查污染源4121家次,查处一批环境违法企业。
为强化核与辐射安全,我省实施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对全省215家使用放射源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现场核实各类放射源2307枚,督促124家单位进行整改,集中收贮和暂存全省闲置废旧放射源89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全省共出动环保人员22150人次,排查环境风险企业7390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93个次,发现环境安全隐患702个。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公布407家全省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名单,其中重大环境风险企业92家。
“总的来看,今年环境质量保持高位运行的压力较大,下半年各项环保工作任务艰巨。各地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下半年将持续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清新水域”工程、“洁净蓝天”工程、“清洁土壤”工程,加快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调整,加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折不扣如期完成整改工作。
同时,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健全完善考核体系,推动责任落实,对照《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职责清单,明晰各领域、各部门责任,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要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各项环保责任落实到位。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健全完善环保网格化监管,加快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快福建省生态云(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长效管理。
清新福建,没有最绿,只有更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