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10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福建反腐整风在持续!近日,一批典型案例被通报,涉及厦门、漳州、宁德、福州、泉州等地。详情如下:
厦门一名副局级干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问题: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
据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近日,经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交办,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市计生协会原专职副会长刘光忠(副局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厦门一国企干部被查
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日前,厦门湖里区纪委通报一起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典型问题。
今年1月,湖里区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了抽查核实,发现个别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经查,厦门天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柯丰,在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中,不如实报告本人有关事项。在全区开展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活动期间,柯丰仍不如实向组织上报配偶投资企业有关情况。为严肃纪律,2017年1月23日,湖里区监察局对柯丰违纪问题进行政纪立案审查。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全面、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督促所属领导干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报告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严肃追究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漳州通报5起典型案例
问题:扶贫领域违规违纪
近期,漳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一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并通报其中5起典型案例。
东山县前楼镇顶上村干部骗取、私分造福工程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间,顶上村以10名村干部为名提出申请,骗取上级造福工程补助金12.5万元。参与申请的10名村干部每人分得0.1万元,剩余资金违规存入村支书吴金兴私人账户挪作他用。2016年10月,10名村干部受到相应处理,其中,吴金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村两委成员吴平坤、吴春金、张素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曾月茂、林龙顺、王细蓉、林彩云被诫勉谈话,非党员村干部吴喜木、吴治平被批评教育。
漳浦县旧镇镇桥头村原村主任林顺元骗取倒房重建补助款问题。2006年间,林顺元明知其子林建保不符合倒房重建补助条件,仍将其作为倒房重建补助对象上报,并在民政部门验收时弄虚作假,以其子名义骗取补助款0.6万元用于修缮自己的房屋。2016年9月,林顺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诏安县金星乡邱城村主任邱顺武在危房改造项目验收中弄虚作假问题。2013年,邱顺武明知村民邱文羲的危房改造还未完成、不符合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条件,仍在验收表上签名,致使邱文羲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贴0.75万元。2016年11月,邱顺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和县长乐乡乐北村支书林振金侵占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问题。2013年初,乐北村收到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3.6万元。除支付本村238名群众蜜柚管理技术等培训费用2.0848万元外,余款被林振金以虚假发放群众补贴的形式占为己有。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6月,林振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平和县芦溪镇蕉路村骗取造福工程补助款问题。2014年9月,蕉路村召开村两委会研究决定,以村干部叶清华、叶碧丽等人的名义违规申请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用于弥补村建设项目资金的不足,时任芦溪镇党委副书记、蕉路村挂村领导曾子文参加了会议。2015年4月,县农办将危房改造补助款7.6万元拨入叶清华等人账户,此后叶碧丽等人取出该补助款计5.5万元,用于支付村容整洁等工程款,余款留在叶清华等人手中。2016年11月,曾子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蕉路村支书叶其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委员叶龙元受到撤销村党支部委员处分,芦溪镇分管造福工程的副镇长黄淑媚和蕉路村财务主要负责人叶耀辉被诫勉谈话,其他12名相关人员责成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