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月底前,全省所有设区市都将设立市级医疗保障管理局,统一管理原属于人社、卫计、物价和民政等部门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事务。昨日,记者从省医保办获悉,我省日前给出了市级医保“三保合一”的时间表,要求在本月底前完成市级医保局的机构整合、人员配置和编制划转等工作。
台海网11月2日讯 据厦门网报道
“三保”将实现一个部门统一管理
“三保合一”即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三保”实现一个部门统一管理,这个部门即各地即将成立的市级医疗保障管理局。各地将在设区市财政局加挂“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的牌子,各设区市成立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基金委托市医保局管理,县(市)设立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作为设区市医管中心派出机构。
今后,各市医保局将相对独立运作,其编制、人员参照省医保办做法从有关部门划入,并增加医疗服务监管、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药品配送、结算等职能的编制和人员。按要求,11月底前,市医保局的机构整合、编制划转、人员到位等工作任务要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