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19日讯 据福建新闻联播报道,截至到2015年底,福建还有122.7万农村贫困人口,扶贫资金就是他们的救命钱。扶贫政策会不会在“最后一公里”走偏、受阻?扶贫资金会不会“跑冒滴漏”?扶贫对象会不会“穷人难上榜、富人戴穷帽”?
六年专项问责,加强监督执纪
近日,福建省纪委印发《关于2015-2020年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助推精准扶贫的工作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六年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该《意见》明确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等列入监督检查的重点,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 第一阶段(2015-2016)重点对扶贫政策及措施、资金总量、扶贫领域的廉政风险进行梳理,摸清底数,推动实现扶贫对象基础数据的档案化、信息化,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全面巡查督导、制定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严明纪律和规矩,形成有效震慑。
■ 第二阶段(2017-2018)重点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有效履职,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扶贫专项资金在线精准监管系统,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强化社会监督。
■ 第三阶段(2019-2020)巩固和拓展全面脱贫成果,实现精准监督,对减贫工作是否达到预期成效、贫困人口精准退出是否存在数字脱贫等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建立健全扶贫领域常态化保障体系。
敢动扶贫款?福建问责682名党员干部
福建提出:争取在2018年实现现行国定扶贫标准的约50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20年,实现省定扶贫标准的122.7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
为此,福建省纪委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脱贫攻坚的工作任务在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实现“无缝隙”“全覆盖”,对顶风违纪者一律严查快办,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一律倒查问责。
目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的第一阶段已接近尾声。
2015年11月以来,福建省纪委牵头协调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截至今年9月底,共发现问题线索1012条,已核查924条,立案3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3人,诫勉谈话等其他处理959人,对682名党员干部实施问责。
今年4月上旬,福建省纪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福建省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责任追究的对象、原则、情形、形式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