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建要闻  >> 正文
新闻

今天起驾驶人扣满12分要接受7天教育 否则驾照将停用

www.taihainet.com 2016-10-01 08:42 来源: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1日讯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实施方案(试行)》今天开始施行,按照新要求,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及以上的驾驶人,必须到交管部门参加交通学习和教育,通过考试后才能领回驾驶证。

  新方案明确,满分教育的适用对象,即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而审验教育的适用对象,为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但计分尚未达到12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而在教育内容、学时等方面,新方案也作了细化。

  福建省交警总队相关人士介绍,此次试行的新方案中,教育形式方面提出了现场教育和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各地还可结合实际开展体验教育。此前,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以及“12123手机APP”还有计划引入满分学习功能。

  不过在教育时限上,新方案做了严格规定,要求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7日,每日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其中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日;而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以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日。

  交警表示,对于需要接受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考勤方面将采用签到、点名、身份证明、核对照片、核对指纹识别和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

  此外,驾驶人自交警部门通知参加满分教育之日起,15日内无故拒不参加教育的,交警部门将公告其驾驶证停用。(记者 夏雨晴)

更多内容请扫描二维码关注台海网官方微信(taihai101)

  • 台海网微信

  • 厦门微公益

  • 海峡导报微信

  • 厦门第一时间

相关新闻

  • 驾考新规今起实施:学费可先学后付 高速路考系谣言
  • 资料图:机动车驾驶证。中新网 程春雨 摄   中新网北京10月1日电 (邱宇)今年以来,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针对机动车驾驶培训和驾驶证申领发布多项措施,对部分培训内容、考试流程等进行了修改,相关规定10月1日起实施。   记者梳理发现,根据相关新规定,部分车型的培训学时有所减...
  •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晋江开罚单罚款100元记3分
  • 台海网9月25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10月16日起,在晋江辖区,机动车明显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处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这是昨日晋江交警大队介绍的。 交警部门介绍,为深化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意识,10月1日起至12...
  •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晋江开罚单罚款100元记3分
  • 台海网9月24日讯 (泉州网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庄诗琪 蒋巧玲)10月16日起,在晋江辖区,机动车明显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处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这是昨日晋江交警大队介绍的。 交警部门介绍,为深化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
  • 新规治超限厦门支队开出第一单:超限六吨 挨罚三千
  • 执法人员检测车辆超限行为。   台海网9月23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9月21日至昨日凌晨,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共检测车辆245辆,处罚超限车辆12辆,卸载吨位42.95吨。   据悉,9月21日是新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实施的第一天,此次新规规定:运输车辆超限超过1000千克的...
  • 厦门即日起暂停汽车类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业务
  • 台海网9月17日讯 据厦门交警网消息,受今年第14号台风“莫兰蒂”影响,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设备受损严重,无法开展正常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工作。我市交管部门决定暂停汽车类机动车驾驶证(指含A1、A2、A3、B1、B2、C1、C2、C3、C4、C5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下...

关于台海网 - 导报广告价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算举报电话:0592-968801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4) 闽ICP备07001623号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版权声明: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海峡导报(台海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免责声明:台海网转载自网络的文章和图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用,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内容仅供参考。
如我们使用了您的作品(包括文章和图片),请作者与本网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网,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