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普高录取
福州
普通高中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招生程序: (1)先招统招生;(2)再招报考第一志愿的定向生;(3)未招满的定向生剩余指标调整为统招生指标,进行统招生二次录取。
2.第一条投档线切线办法:根据中考投档总分,福州市区按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福州四中、福州格致中学、福州八中、福州高级中学和师大附中等八所一级达标学校普通班(不含特色班和自主招生,下同)面向市区招生计划总数的75%划定普通高中第一条投档线(县市略)。
3.达标普高学校投档等级要求及录取办法:
(1)省一级达标校和七县(市)一中:综合素质等级要求为良(含良)以上,学校考查科目合格,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成绩达到C级(含C)以上。福州市区省一级达标校和七县(市)一中体育成绩为B级(含B)以上,其他七县(市)省一级达标学校体育成绩为C级(含C)以上。
(2)省二级达标学校(不含县一中):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以上,学校考查科目合格,体育、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七科中只能有1科D等级。
(3)省三级达标学校: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以上,学校考查科目合格,体育、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七科中只能有2科D等级。
(4)“定向生”录取办法:在统招生第一次第一志愿所划投档线下20分以内,招“定向生”的优质普高以向本地招收普通班学生数的50%,根据2016年中考报名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中考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招满的剩余指标调整为统招生指标,进行第二次录取。
(5)普高各类达标校定向生录取对各学科的等级要求不变,只降低中考投档的总分。
厦门
在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六个维度等级条件均符合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升学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一)投档程序1.在符合等级条件的情况下,按升学投档分数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2.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顺序检索考生是否符合学校(专业)的投档条件后投档。
(二)投档说明1.投档条件包括各项目等级、招生指标、批次分数控制线、降分投档条件、招生片区、体检条件等;
2.考生投档位次的确定:(1)投档分高的考生位次在前;(2)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位次:①数学成绩;②语文成绩;③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④英语成绩。
3.各校(专业)投档与录取比例为1:1。
4.普通高中的投档设全市最低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