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0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昨日,来自省政府办公厅消息,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已正式向全省印发。我省明确对一般重建户给予每户2万元补助,对贫困重建户给予每户2.5万元补助;市、县政府也将安排补助资金。
省政府提出,受“尼伯特”台风灾害影响的重建户在2017年元旦前基本完成重建,春节前全面搬入新居。今后原则上,上半年受灾的在半年之内完成重建;下半年受灾的在春节之前完成重建。具体完成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台海网7月20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昨日,来自省政府办公厅消息,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已正式向全省印发。我省明确对一般重建户给予每户2万元补助,对贫困重建户给予每户2.5万元补助;市、县政府也将安排补助资金。
省政府提出,受“尼伯特”台风灾害影响的重建户在2017年元旦前基本完成重建,春节前全面搬入新居。今后原则上,上半年受灾的在半年之内完成重建;下半年受灾的在春节之前完成重建。具体完成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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