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导报记者昨日获悉,自5月3日起,省公安厅决定在南安、晋江及福清等地行政派出所试点开展出入境业务,当地居民可在家门前办理相关出入境手续。
据了解,为顺应形势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需求,省公安厅日前决定在福州的马尾区、福清市,漳州的龙文区、芗城区,泉州的晋江市、南安市进行试点,依托公安行政派出所户籍窗口,逐步将部分出入境业务工作从各市、县(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延伸至派出所。
此次确定,自5月3日起,先在南安市11个公安行政派出所、晋江市8个公安行政派出所(不含边防派出所),以及福清市所有24个公安行政派出所开展,除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外的南安、晋江和福清常住居民,首次办理护照、首次办理赴港澳旅游证件和首次办理赴台湾旅游证件,凭本人身份证明即可向派出所(名单附后)提出申请。
向派出所申请出入境证件所提交的材料、办证时限、收费标准与出入境部门办证窗口完全一致。提交材料:申请人向派出所申请出入境证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四)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申请。办理时限:派出所受理出入境业务的办理时限为9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人民币):普通护照200元/证,加注20元/项次;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次,二次有效签注40元/项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签注、加注20元/项次。
试点派出所名单
(一)南安市公安局(11个):溪美派出所、柳城派出所、美林派出所、官桥派出所、石井派出所、水头派出所、省新派出所、诗山派出所、码头派出所、仑苍派出所、霞美派出所
(二)晋江市公安局(8个):梅岭派出所、安海派出所、罗山派出所、陈埭派出所、龙湖派出所、永和派出所、新塘派出所、磁灶派出所
(三)福清市公安局(24个):城头派出所、东瀚派出所、东张派出所、港头派出所、高山派出所、海口派出所、宏路派出所、江镜派出所、江阴派出所、镜洋派出所、南岭派出所、玉屏派出所、三山派出所、沙埔派出所、上迳派出所、新厝派出所、阳下派出所、一都派出所、音西派出所、渔溪派出所、龙田派出所、龙山派出所、龙江派出所、石竹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