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正在办证(资料图)
台海网3月26日讯 福建与台湾只有一水之隔,省外居民在福建游玩时,难免产生去“对岸”看看的想法。这在过去,如果不是已办好赴台出入境证件,“想法”很难变成行动,因为省外居民必须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证件。但从4月1日起,外省居民可在福建申办“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1至2个工作日内便可办结,经闽赴台可以“说走就走”。
这是记者25日从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据悉,为更好服务福建自贸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公安部决定实施支持福建自贸区10项新的出入境政策措施,涉及外国人签证、居停留以及大陆居民赴台等多个方面,其中8项政策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平潭澳前码头、泉州晋江机场口岸实施外国人口岸签证政策拟于5月1日实施,外国旅游团队乘坐邮轮经厦门入境免签政策将在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首创使用赴台团队旅游一次证件
根据新政,4月1日起,非福建户籍居民经平潭赴台湾本岛团队旅游可经有资质旅行社向平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有权为临时到闽的非户籍居民赴台团队旅游办理“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有权为经福建乘坐邮轮赴台团队旅游的非户籍居民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政策实施后,临时来闽的省外居民经福州赴马祖团队旅游,经厦门赴金门、澎湖团队旅游或乘坐邮轮赴台湾团队旅游,经泉州赴金门团队旅游,经平潭赴台湾团队旅游,可在当地有资质旅行社的组织下,向上述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在1-2个工作日内便可办结。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陈毅坤表示,“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这一做法在全国范围尚属首创,政策实施后,临时来闽的省外居民赴台
旅游将更加便捷,有利于吸引更多省外居民来闽参加赴台团队旅游。
另外,公安部允许泉州、漳州、龙岩3市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办理赴台出入境证件。在此之前,公安部已于2013年7月批准福州(含平潭)、厦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流动人口异地办理赴台出入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