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5月21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通讯员 林雅丽)昨日,针对我省莆田等地发生食用织纹螺食物中毒个别现象,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发布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风险警示,提醒民众不要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自行催吐,并到医院就诊。
夏秋季节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为保护公众身体健康,避免因食用织纹螺引起中毒,省食药监局对外发布风险警示,要求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同时提醒民众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自行催吐,并到医院就诊。
省食药监局还强调,民众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当及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