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3月31日讯 据东南快报报道,全省第9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将于今年下半年全面展开。近日,福建省民政厅下发了《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下称《规定》)。根据规定,未来在居委会换届选举中,直接选举的投票率将大大增高,同时,居民代表大会可在选委会成员产生、选民资格确定、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辞职、罢免提议、补选等方面起决定作用。
据了解,为推进居委会直接选举工作,在今年换届前,福建省民政厅出台了相关《规定》以直接选举的内容为主,明确规定了选民登记、候选人产生和确定、投票程序等全体选民投票的规范程序。
另外,除了直接选举,《规定》明确了选委会成员产生、选民资格确定、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辞职、罢免提议、补选等,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定。同时,通过将4类人列入参与选举的居民名单的方式来避免这种情况。
据了解,这4类人分别为,户籍在本社区并且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户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本人要求参加户籍地社区选举的居民;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购房或租房居住满一年以上、符合选民资格条件,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居民;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或者由区(市、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他机关选派到社区工作,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人员。
同时,在选举程序上,《规定》也明确居委会选举工作由选委会主持;选民登记在选举日的25日前进行,选民名单在选举日20日前公布;投票选举前应当推选产生新一届居民代表;所有提名名单在选举日10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在选举2日前公布;选举日前,允许候选人开展竞选,但选举日必须停止一切竞选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