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月18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昨日,来自省环保厅最新通报的2013年四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显示,我省2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率为99.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但在声环境方面,福州、厦门、泉州3个城市夜间噪声超标仍较严重。
大气环境方面,福州、厦门作为第一阶段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按照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福州、厦门达标率分别为91.3%和89.1%。全省23个城市平均达标率为99.3%,其中一级达标率为28.0%,二级达标率为71.3%。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9%,较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
水环境方面,9个设区市的3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4个县级市的24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44个县城的6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
声环境方面,福州、厦门和泉州3个全国环保重点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噪声定点24小时连续监测。3个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均高于夜间达标率,夜间超标仍较严重。
厦门和泉州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均为100%,前者较上年同期提高了22.2个百分点,后者与上年同期持平;福州较低,为80.0%,与上年同期持平。
厦门功能区噪声夜间达标情况最好,达标率为70.0%,较上年同期提高了36.7个百分点;泉州和福州分别为50.0%和40.0%,均与上年同期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