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2月20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福建探索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将志愿服务时间像存款一样储存记录起来,达到一定时限后可享受升学、就业、使用公共设施等激励优惠。
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省委文明办、省民政厅日前发布了《福建省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我省将分三个阶段推进这一制度,并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志愿服务记录模式。
据省民政厅社工办主任徐若兰介绍,志愿服务记录范围包含扶贫济困、扶弱助残、支教助学以及心理援助、抢险救灾等。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抚人员、城乡特困人员等。届时,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100、300、600、1000及1500小时以上的,可依次申请评定为一到五星级志愿者。
下一步,省委文明办、省民政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在志愿者升学、就业、使用社会公共设施、接受他人和组织提供的服务等方面推动制定相关公共政策和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