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城区所有公园景区已在二日上午全部闭园,谢绝游客参观。 张超晖/图
台海网8月3日讯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记者 张伟 薛辉 李进 杨阳 朱丽萍) 记者昨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为应对台风“苏拉”,总队已启动“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二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如下:
1.会同交通运输部门通知辖区客运企业调整或停发客运班线、班次。至台风结束前,宁德、南平、福州等地客运车辆不得上公路通行。督促辖区客运企业加强营运驾驶人的恶劣天气安全驾驶教育。
2.宁德、南平、福州、三明、莆田等地警方,通过短信通知驾驶人在昨日20时后不要驾车上公路行驶,其他地区通知驾驶人减少驾车出行。同时,警方利用短信、广播、电视、互联网、道路电子显示屏,建立24小时恶劣天气预警制度,并迅速将恶劣天气情况通过交通广播电台和当地电视台向社会发布。
3.加强桥梁、坡道、弯道等重要节点的巡逻管控,通过喊话提示、警车带道、压速通行、压缩车道、编队通行等措施,引导受灾地区过往车辆安全、有序通过。对巡逻中发现的低洼积水地带及国省道易塌方、滑坡、损毁路段,要立即设置警示标志,确保车辆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