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15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昨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经贸委、省卫生厅联合正式出台工作意见,明确全力推进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城乡一体化建设,建立创新监管机制,包括开展医药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严重违规、失信者实行行业禁入,以及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的举报投诉网络和监管信息通报制度等。
根据工作目标,经过3-5年的时间,我省各市、县、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建立,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监管与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配置公平、发展均衡的药品安全公共服务体系。主要包括有:
实现药品质量安全城乡一体化,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村及城乡接合部药品监管得到加强,城乡药品购销渠道更加规范,城乡药品质量与安全得到同等保障,无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城乡群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城乡群众对药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有显著的提升。
在药品监管方面,实现监管力量配置城乡一体化,即基本形成省、市、县三级监管组织体系,“驻乡巡村”、交叉巡查、联合执法等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跟踪检查率达100%,对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抽验覆盖率达100%,对省内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监督抽验覆盖率达100%。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乡镇 (街道)、村(居)药品安全监管协管员100%覆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省的监管网络。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实现电子监管城乡一体化,实现检验监测网络城乡一体化,实现药品供应服务城乡一体化。特别是,农村药品配送进乡和入行政村覆盖率均达到100%,使供应保障不断增强,供应品种更加丰富,农民基本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样便利的购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