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蔡耀宗)销售不安全食品的商家很可恨,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福安男子刘承恩(化名)因经营两个非法窝点,将“三无”食用猪油销往宁德大部分县市,被推上了宁德市寿宁县法院的被告席。
2008年10月,在福安市城南东大路83号,一家叫正福粮油店的商店开业。老板叫刘承恩,刚刚申领了营业执照。
一开始,刘承恩还卖正规食用油。不过从2009年起,刘承恩就多次向浙江一些生产油渣食品的厂家,低价购买桶装“三无”食用猪油销售。不仅如此,他还向养猪场非法收购从泔水中提取的“潲水油”销售。
见销售非法食用油更有 “赚头”,2010年三四月间,在未向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年度验照的情况下,刘承恩干脆将原先的正福粮油店转让给他人经营,自己专门搞起非法窝点销售食用油。
导报记者获悉,刘承恩的销售区域除了福安市区和各乡镇外,还包括福鼎、霞浦、周宁、寿宁、柘荣等周边县市,几乎涵盖宁德大部分县市。据悉,其客户包括食用油零售商、小吃店、快餐店、油炸食品摊贩等。
2010年10月,福安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了刘承恩所经营的两个非法销售窝点。经统计,2010年6月-10月,刘承恩非法销售食用油数额达611051元。
目前,刘承恩被推上了宁德市寿宁县法院的被告席。公诉机关认为:刘承恩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应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