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赚钱,竟然在漳州种植大麻,并卖到泉州,结果还未赚到钱就落入法网。昨日,记者从丰泽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涉案的三人被判处刑罚。
案情:为谋取利益 非法种植大麻
法院查明,2023年11月,被告人廖某、黄某二合谋种植大麻用于贩卖牟利,二人共同出资,由廖某租用位于漳州市高新区九湖镇一处民房,改造成大麻的培育、种植场所,并着手种植大麻。
去年1月,经黄某二介绍,黄某达明知廖某、黄某二种植大麻贩卖牟利,仍提供浇水、施肥、日常管理等帮助。廖某、黄某二承诺贩卖大麻后给予黄某达分红。
不久后,种植的大麻成熟,廖某、黄某二将收割的大麻烘干固化成大麻成品,简易包装后准备用于贩卖。
去年5月,廖某另租用漳州市南靖县一处房屋,改造成大麻的培育、种植场所。其间,陈某忠(另案处理)明知廖某、黄某二种植大麻贩卖牟利,仍出资并参与种植。廖某负责大麻的销售,陈某忠与黄某二、黄某达负责大麻的浇水、施肥等日常管理。
落网:贩卖到泉州 未赚钱就被抓
去年5月,廖某在聊天软件上寻找大麻买家,与一名中间商达成100克大麻交易意向,并约定先交易10克。
同年5月18日,廖某携带大麻,从南靖县前往晋江,将大麻“埋包”在晋江一处草丛内,后未收到此次交易的毒资。同日,大麻买家向丰泽公安分局报案,民警在前述“埋包”地点查获1包净重10.13克,疑似大麻的物品,经取样鉴定,该物品检出四氢大麻酚(一种有机化合物,是大麻中的主要精神活性物质,被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管制)。
去年7月31日,廖某在聊天软件上寻找大麻买家,与一名买家达成以11万元贩卖3000克大麻的意向。
同日下午6时许,廖某、黄某二携带大麻,从南靖县驾车前往德化县某酒店停车场进行大麻交易。在收到1万元定金后,廖某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警方还扣押作案工具手机3部。同日,黄某二在德化县城交付大麻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从他随身携带的红色行李箱内查获5包净重2489.7克疑似大麻的物品,经取样鉴定,该物品均检出四氢大麻酚。
去年8月2日,黄某达在漳州落入法网。警方在其所居住的民房处查获1包净重445克疑似大麻,在种植点内,还查获培育中的大麻植株376株、大麻根62根、大麻幼苗60株,记录大麻浇水等内容的稿纸一份、笔记本一本。经取样鉴定,上述查获的疑似大麻、大麻植株均检出四氢大麻酚。
结果:涉毒品犯罪 三人被判刑罚
经审理,法院认为,廖某、黄某二明知是毒品而非法贩卖、运输,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黄某达与他人种植大麻用于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成立。
据此,近日,法院一审以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均判处廖某、黄某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黄某达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法官介绍,毒品及管制类精神药品会严重侵蚀吸食者的身心健康,对其家庭及社会造成巨大危害,极易滋生暴力犯罪,侵害社会根基,影响社会稳定。对于毒品犯罪,我国严惩不贷,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陈明耀)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