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大小事务 业主指尖“发声”
小区业委会选举、物业公司选聘、筹集或使用公维金……如今,这些由小区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动动指尖即可轻松投票“发声”。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了解到,即日起至2025年3月,升级后的“泉州市住宅小区业主决策投票系统”(以下简称投票系统)上线试运行,广大业主只需通过闽政通APP的“扫一扫”功能扫描投票二维码,即可线上投票表决。
据悉,通过投票系统进行线上民主表决的事项主要包括九大类:《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的由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即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力的其他重大事项。
物业企业创建投票需由住建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方可组织投票。商业、公寓等非住宅小区业主涉及民主决策的,也可通过录入业主信息,使用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泉州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破解小区业主意见收集难问题,该局于2021年组织开发了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平台,业主主要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对需投票表决的事项进行表决。此次投票系统主要对投票方式进行了升级,住建主管部门或物业企业创建投票二维码后,一般会在小区楼道等显眼的地方粘贴,小区业主可通过闽政通APP的“扫一扫”功能扫描投票二维码,通过房产信息确认、人脸核验后即可对创建事项进行投票,更加方便、易操作,有利于提高业主协商议事效率。
业主投票具体操作流程为:打开闽政通APP“扫一扫”投票二维码→进入投票界面后,系统自动展示业主在本小区的房产信息,对信息进行确认(如有房产信息缺失,点击【房屋不存在,进行申诉】按钮,发起房屋产权申诉)→进行人脸核验→进入投票界面,在【投票事项】中,为每个投票事项选择一个选项,然后点击【投票表决】按钮提交保存。
(来源:泉州晚报 融媒体记者 谢曦 通讯员 王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