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老龄办发布《2023年度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183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48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7.88%;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28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2.62%。截至2023年末,全省共建有养老机构1240家,各类养老服务床位29.7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74.6%;建成22个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覆盖率达100%;新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52所,全省示范性长者食堂达3012个,养老服务设施建制村覆盖率达72.1%。 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老龄化程度居全省前三位的是南平市、三明市和宁德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占常住人口的22.43%、21.37%和20.81%。老龄化程度最低的是厦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的11.58%。 据介绍,省民政厅实施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至2023年底累计完成改造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的农村幸福院5025所;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近6700张;将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列入2023年“点题整治”项目之一,加强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引导和激励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到2023年底,实现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100%全覆盖,落实国有资产清查100%登记造册,全面使用《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福建省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批准发布《认知障碍老年人社区照护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推进养老服务认证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省具备养老服务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2家,5家获证组织取得5张养老服务认证证书。 我省持续做好老年人福利兜底保障。全省累计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6万户,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纳入低保、特困对象范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7.5%。全省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专业照护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1.5万名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供养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省教育厅2023年建设健康服务、康养等省级养老服务实训基地4个,培养养老服务相关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重点项目8个。全省现有13所本科院校、31所高职院校、31所中职学校开设老年人服务与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老年保健与中医养生等养老服务专业点163个,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23492人。全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2.6万人,其中养老护理员1.3万人,2023年开展养老护理员、老年人照护等养老服务工种培训7665人次。 公报还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92家,比上年末增长4.35%;医养结合床位5.3万张,比上年末增长9.26%。151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共2574对,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率98.8%。 |
厦门市庆祝2024年老年节暨“敬老月”活动启动 11日下午,厦门市庆祝2024年老年节暨“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在五一广场举行。奶奶们玩起了说唱,配上击鼓表演,展现出老年人的激情与活力。舞台下20多家助老、为老服务单位和企业也来到现场,提供义诊、健康咨询、反诈宣传。 市民:我去贴手机贴膜了,很开心。办得挺不错的,你看群众热情都很高。 活动现场,来自我市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