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顿餐食中如果配上爽脆可口的腌菜对于不少人来说是最简单的“顶级美味”,近日,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提醒:“下饭神器”—腌菜腌制或存放不当,亚硝酸盐中毒风险不小,市民需谨慎留心。
近日,郑州一名老人,在食用自家一年前腌制的萝卜条后,指甲、嘴唇和皮肤发紫,出现肚子疼、呼吸急促等症状,紧急送医后,被确诊为亚硝酸盐中毒。
省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亚硝酸盐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亚硝酸钙等,是剧毒物质,成人摄入0.2克~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一般来说,正规厂家生产的腌制食品不会出现亚硝酸盐超标的问题。自家腌制食品中的亚硝酸盐含量会随时间的推移而下降,高峰期为开始腌制后的1周~2周,通常在20天后,亚硝酸盐的含量就相对较低了,但在吃的时候也需要适量。
如果出现亚硝酸盐中毒,神经系统症状表现为头晕、乏力、怕冷、手脚麻木等,严重者还会出现呼吸急促、烦躁不安、抽搐、昏迷等症状;胃肠道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情况。中毒后,应及时送医通过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清除体内尚未吸收的亚硝酸盐。
除了要注意自家制作的腌制品,预防亚硝酸盐中毒,也要注意放置时间超过8小时的隔夜菜。久置的凉菜、不新鲜的海鲜干货、颜色鲜艳卖相好的熟制品等也较易产生或可能添加大量的亚硝酸盐。(记者 沐方婷)
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