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1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方韵 林乙奇 颜丽月)为归还欠款,竟假冒经理身份实施合同诈骗,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鲁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鲁某之前想做乳业代理,提前了解乳业代理的情况,最后未能成功代理。2023年8月8日,鲁某为归还他人欠款,决定实施诈骗。鲁某来到漳州台商投资区,冒充自己是某牛奶乳业有限公司福建区域经理,向被害人王某谎称公司推出“冰乐堡”项目,承诺可以免费帮忙装修店面、赠送冰柜等物品,还能向公司申请低折扣的进货价格,骗取被害人王某25000元保证金。后经王某催讨,鲁某向其交付2300元货物,实际从中骗取22700元。
后被害人王某报警案发,被告人鲁某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