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下达两岸妈祖文化标准共通试点项目的通知》,湄洲岛两岸妈祖文化标准共通试点项目获批立项,将为加强两岸妈祖文化的交流合作,促进两岸融合发展提供支撑。
去年9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要促进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深化闽台社会人文交流。发挥妈祖等民间信仰精神纽带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信俗交流活动。”
妈祖文化作为两岸同胞共同的精神纽带,不仅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人文情怀,更在促进两岸民间交流、增进同胞情感认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妈祖文化的发祥地,湄洲岛一直被台湾同胞视为心灵原乡,每年都有众多台湾同胞赴湄洲岛谒祖进香。推动两岸妈祖文化标准共通,让越来越多两岸同胞使用同一份技术标准、落实同一套管理规范,更有利于推动两岸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
据悉,两岸妈祖文化标准共通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由莆田市湄洲妈祖祖庙董事会、台湾妈祖联谊会联合申报,该试点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不超过两年,试点期满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
去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并实施《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提出7条“干货”,破除多个两岸行业标准共通体制障碍。目前,我省已形成两岸标准共通的“四共同三采用”工作机制,即按照共同选题、共同研制、共同比对、共同使用的原则,同时,坚持大陆先进标准台湾采用、台湾先进标准大陆采用、空白领域标准两岸共同研制采用的工作机制开展相关工作,借助标准互通,共享发展机遇。(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许双萍 林春盛)
来源:福建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