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醉驾送娃上学,在高速收费站被查
台海网9月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洪励平 刘水清)9月2日,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查获一起典型的醉驾上高速违法行为。一男子抱着侥幸心理,醉驾载儿子上学,被逮个正着,悔不当初。
9月2日7时40分许,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火田中队在沈海高速公路常山收费站排查过程中发现,一部小轿车有酒后驾驶嫌疑。于是,民警将该车引导至安全通道作进一步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吴某(41岁,诏安县人)血液酒精含量为8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随后,民警依法将吴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样备检。
经了解,9月1日晚,因家里过节,吴某便和家人及朋友在家中聚餐喝酒至次日凌晨。9月2日上午,因孩子行李太多,吴某便抱着侥幸心理,执意驾车从诏安县载其孩子到云霄县某学校上学。结果,吴某驾车进入常山收费站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事后,经民警批评教育,吴某后悔不已,表示将吸取教训,接受处理。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