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行驶,看到美景想停车拍照;突然犯困,停车打个盹;停车设置导航;停车路边小便……或许有很多理由让你想在高速上停车,但高速上停车不仅违法,还容易造成严重交通事故。日前,泉州高速交警支队通报了近期多起典型的在高速上随意停车的案例。
新车要绑红绳 随意停在应急车道
7月2日13时44分,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沿着沈海高速从厦门往泉州方向巡逻,巡逻至2244公里800米处发现一辆黑色无牌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该路段车流量很大,十分危险,加之车辆后方没有放置警示标志,民警立即停车处置。
经了解,当日朱某喜提新车,按照习俗,要在车辆后视镜绑上红色带子。朱某行驶至事发路段发现红色带子松了,于是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摇下车窗,伸手去绑带子。
随后,民警将车辆带至沈海高速池店收费站外广场,对朱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最终,因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停车道上停车,驾驶员朱某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被一次记9分。
车辆故障未设警示牌 后车追尾酿事故
日前,徐某驾驶棕色小型轿车沿沈海高速厦门往泉州方向行驶至泉州收费站路段时,与吴某驾驶的银灰色小型汽车发生尾部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员伤亡。经查,吴某因车辆故障在第一车道内违停且未按规定在车后放置警示标志;徐某驾驶时未注意观察前方路况,导致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徐某的行为则违反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人在行车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辆状况,如发生紧急情况,要沉着冷静,牢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十二字警句。
无法顺利变道 直接停下被追尾
6月29日11时50许,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接到警情:在沈海高速厦门往福州方向2228公里300米(草埔园互通)处发生一起两车追尾的事故。
经查,事故发生前,两车均行驶在第一车道上,前车驾驶员陈某因孩子肚子疼,想变道至应急车道停车。但周末该路段车流较大,见无法顺利变道,陈某竟然直接违停在第一车道。陈某的突然急停加之后方林某跟车过近,导致了追尾事故的发生。
本起事故中,陈某高速急停及林某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均是事故产生的原因。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陈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因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未按规定与同车道前车保持安全行车间距,林某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驾驶人在行车时,一定要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集中注意力,谨慎驾驶、安全行车。如果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感到疲倦困乏或是要上厕所等,应尽快驶进就近的服务区或者驶离高速公路,在行驶过程中,应当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注意观察路面指示标志标牌,行进中变更车道之前要提前观察好前后方环境,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进行变道,切勿在行车道、应急车道、避险车道上停车。
电动汽车走到没电 径直停在行车道
6月23日凌晨3时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接指挥中心派警:一辆闽C牌新能源电动车在泉南高速泉州往三明方向61公里700米处的第三车道违停。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电动汽车停在第三车道上,且后方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牌。民警做好布控后立即上前查看。
经了解,当日凌晨2时许,吴某接到从晋江格林春天前往永春的代驾订单。途中吴某并未关注车辆电量情况,导致该车电量耗尽后直接停在高速公路第三车道上。
事发后,吴某既未利用惯性将车辆转移至应急车道,也未及时在车辆后方放置任何警示标志。民警对驾驶员吴某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实施高速公路车辆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行车不幸半路抛锚,也应切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发生事故或故障后,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应急车道或者就近出口驶离。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放好警告标志。驾乘人员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应迅速下车,转移到右侧护栏外安全地带。驾乘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拨打110或者12122报警,等待救援。(融媒体记者 张晓明 通讯员 陈旖旎 刘闽华 林阿敏 文/图)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