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2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近日,长泰法院审理一起非法行医案,被告人林某缺乏行医资质擅自开设诊所,非法从事诊疗活动,曾两次被卫生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仍不思悔改,最终受到刑事处罚。
据悉,被告人林某因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两次以后,于2020年7月以来,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他人进行针灸、拔罐、输液“排铅毒”等诊疗活动,于2022年8月18日被卫生行政部门当场查获。
经调查,林某经营诊所期间,为他人看病就诊约3650人次,合计营业额72000元,非法获利24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构成非法行医罪,当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