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三明高速发生危险一幕,
一司机因走错方向,
将车停在高速快车道上……
6月9日10时13分许,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巡逻至长深高速A道际口枢纽路段,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停在快车道上,未开启警示灯,也未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三角警示牌。民警现场了解车辆无故障后,立即指挥驾驶员继续向前行驶至下个出口,再折返目的地(三明)。
在三明北执法站,驾驶员谢某某称其驾车从福银高速尤溪收费站上高速准备前往三明市区,发现走错方向时,已经超过枢纽路段导流线,错过变道时机,便将车辆停在快车道,打电话向家人求助。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行为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示:
1、开车上高速行驶,应提前规划路线,了解沿途出入口、服务区、收费站的位置。途中要留意道路标牌和导航提示,需要驶离高速或进服务区的,至少提前1公里变道至右侧车道。2、万一错过出口或走错方向,应将错就错,继续行驶,到下一出口再重新规划路线,严禁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变道、急刹减速、停车、倒车或逆行!
来源:聚焦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