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咖啡能减肥?可得当心里面添加了有害物质!近日,鼓楼区法院审结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不法商家在所销售的咖啡中添加“西布曲明”,之后包装成减肥咖啡向社会大众销售。据悉,这是鼓楼法院辖区内首例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8月至2022年6月14日,被告人杨某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明知销售的“倾城 Qingcheng玛奇朵”减肥咖啡系“三无”产品,且在其本人食用后出现头晕、心慌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通过发微信朋友圈的方式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该产品并发展代理。
经鉴定,被告人杨某所销售的减肥咖啡中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西布曲明”。
由于本案涉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诉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人杨某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销售金额达人民币54210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综合考虑被告人杨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公开赔礼道歉并积极预缴公益损害赔偿金等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本着更有利于社会公益损害及时得到有效修复的原则,经办法官积极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人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将该调解协议在报纸公告三十日。被告人杨某自愿支付造成食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的惩罚性赔偿人民币162630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官提醒:“西布曲明”原用于辅助治疗肥胖症,但因副作用大,国家已明令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减肥食品时要谨慎辨识,切勿因盲目追求减肥效果而忽视对产品安全的关注。(记者 阮冠达)
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