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驾车还甩锅给荔枝,酒驾当事人刘某被福州交警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近日,福州交警在晋安区鹤林路开展夜查行动,发现一小车驾驶人刘某疑似酒驾。交警将车拦停,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5mg/100ml,已达到酒驾的标准。面对交警询问,刘某坚决否认自己喝过酒,辩称“刚刚吃了荔枝”。
为了让刘某心服口服,交警等待了几分钟,再次对他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仍显示酒驾。最终,刘某承认饮酒驾车,交警依法对他处罚。
那么,食用荔枝后驾车上路的司机真的会被测出酒驾吗?
“荔枝本身含糖量高,在食用后经过发酵会产生少量酒精,但所含酒精并不会进入血液。”交警告诉记者,吃完荔枝过一段时间或立即漱口,再进行酒精测试,“酒驾”状态就能解除。
除了荔枝外,还有一些食物可能引起“假性酒驾”,如榴莲、槟榔、菠萝蜜、枇杷、瑞士卷、腐乳、酸梅汤等。此外,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丸、咳嗽糖浆、正骨水、十滴水等药品也可能引起“假性酒驾”。
交警提醒,驾驶员在开车前若是无意中食用了上述物品,遇到交警查酒驾可先说明情况,要求漱口或隔几分钟再测试,或通过血液酒精检测来证明。(记者 肖远强 通讯员 榕交警)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