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黄从余 高一珍)男子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大货车在路上左转弯时,碰撞并碾轧到右前方骑自行车的市民,致其死亡后未及时察觉,继续驾车回工地……近日,经长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悉,去年10月18日14时许,长泰男子高某松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重型自卸货车,在漳州市长泰区兴泰开发区某机砖厂卸土后驶出,往兴旺路方向行驶,在路口左转弯超越前方由王某骑行的自行车时,碰撞并碾轧到王某,造成王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高某松未发现异常,继续驾车前往长泰区武安镇某工地准备载土,此后才得知刚才路口发生事故,交警要到工地查看车辆。高某松留在工地等候警察到场处理。
高某松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经认定,高某松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不负事故责任。现高某松已赔偿被害人家属全部经济损失,被害人家属具书表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