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对2023年度文旅经济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表扬的通报》,决定对2023年度推动落实文旅经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永泰县、厦门市思明区等10个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并享受相关正向激励政策。
受到通报表扬的10个县(市、区)是:永泰县、厦门市思明区、东山县、泉州市丰泽区、泰宁县、莆田市城厢区、武夷山市、长汀县、霞浦县、平潭县。
《通报》提出,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充分发挥模范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各地要以受到正向激励的县(市、区)为榜样,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来源:福建日报 记者 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