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在分手后网暴前女友,还以隐私视频作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目前,这名男子已被刑拘。
“他一直找我要钱,我已没钱给他了,他就把我的视频发到网上。”3月11日,家住仓山区的女子小兰(化名)来到福州市公安局上渡派出所报警,称其前男友郭某在互联网上发布其不雅视频。据小兰介绍,其与郭某曾是情侣关系,2023年6月分手后就再无联系。不久前,郭某突然打电话给她,要求复合。遭到拒绝后,郭某以“将在互联网上发布双方交往期间拍摄的不雅视频”为要挟,向她索要钱财。无奈之下,她先后多次给郭某转账5000余元。
3月10日,由于小兰无力支付郭某索要的钱款,郭某竟将小兰的不雅视频发到网上售卖牟利。
“当时,受害人的精神和心理都受到强烈刺激,我们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对视频进行下架删除。”接警后,仓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迅速会同上渡派出所开展侦查,并及时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
2023年7月7日,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对个人集中发布的,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以及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道德绑架、贬低歧视、恶意揣测等违法和不良信息。(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张宁 林家梁)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