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有一种酒驾或醉驾容易被忽视,那就是“隔夜酒”驾——不少市民认为当晚喝了酒,但经过一夜休息后应该没事了,殊不知,这样驾车也往往容易造成酒驾醉驾。近日,福州警方就查处一起这样的案件。
近日,林某驾驶小轿车在连江县凤城镇道路行驶,在等候红绿灯时,与张某、钱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3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经现场对驾驶人林某酒精测试仪吹气,测值为48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故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我前一天晚上喝了酒,以为睡了一个晚上,早上应该就没事了!”面对交警,张某后悔不迭。
交警介绍,“隔餐酒”“隔夜酒”,是指某些司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处于“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不仅人与人之间不一样,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因此,时常有驾驶人在当天夜里或凌晨喝酒,第二天自以为酒醒,在酒精没代谢完的状态下开车上路,最终导致酒驾。(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陈宇航)
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