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等6名男子通过非法途径,利用虚构用户流量的手段骗取广告代理平台的推广费,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近日,鼓楼区检察院对林某等6人提起公诉。
2021年9月,林某在福州创立一家科技公司,招募徐某等人开展网络推广业务。他们与一家广告代理平台签订推广合作协议,将新开发的手机软件上架至第三方应用平台。通过在软件中嵌入广告,他们期望通过获得一定的点击推广量来获取广告收益。
为了谋取更大利益,林某将公司划分为“研发部”和“数据部”。研发部负责开发多款小游戏软件以嵌入广告,而数据部则负责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广告点击流量。为了提高效率,林某甚至购买了由大量手机组成的“手机墙”,模拟用户登录地址、登录机型和操作行为,制造出广告被大量点击的假象。同时,林某与徐某等人还非法购买了3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用于模拟真人注册,以获取更高的推广数据。
直到2023年8月,广告代理平台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大量的广告注册用户存在异常情况,并揭开了林某等人骗取广告收益的行为。随即,广告代理平台向警方报案。
检察官表示:“林某等人利用人工造假手段刷流量骗取广告收益,涉嫌合同诈骗罪。”检察官还发现,林某等人不仅买卖个人信息,还将犯罪手法和设备有偿传授给他人。
今年2月,鼓楼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及传授犯罪方法罪将林某等6人提起公诉。(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林汀)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