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是普通的电子烟油,吸食起来却令人格外“上头”。其实,这种“上头电子烟”的主要成分为依托咪酯,在2023年10月1日已被国家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了首例贩卖依托咪酯的毒品犯罪案件。
经福清法院查明,无业男子吴某因觉得生活无聊,他吸食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追求眩晕迷醉的快感。
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吴某明知这个情况,仍于2023年10月7日向吸毒人员陈某某两次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一共两支,并收取毒资1200元。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违反毒品管理法规,两次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对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吴某的违法所得12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不法分子常将依托咪酯添加进电子烟油,以电子烟的形式来吸食,此类“上头电子烟”迷惑性强、危害性极大。吸食依托咪酯后,人会被麻醉,主要表现为眩晕、站立不稳等类似醉酒的状态,大剂量吸食可导致心律失常、高血压、心梗等。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