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老旧小区纷纷加装电梯,但也因此产生了不少矛盾,甚至导致了过激行为。近日,鼓楼法院针对一起妨害安装电梯案件发出全省首份执前《禁止令》,责令当事人禁止阻止、妨碍、破坏增设电梯施工。
据了解,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西洪路某宿舍楼的高层业主为方便上下楼,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安排电梯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但居民吴某及其家属以影响其出行、采光等理由,用各种方式阻挠电梯加装。经多家单位和有关部门介入协调均无果后,高层业主代表将吴某及其家属诉至鼓楼法院,法院判决吴某等人不得对该增设室外电梯施工进行阻挠、妨碍、破坏。
判决生效后,吴某一家继续将车辆停放在施工现场进行阻拦,并向高层业主索要补偿费。高层业主遂向鼓楼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鼓楼法院执前团队收到立案申请后,立即约谈双方当事人。考虑到强制执行不仅不利于修补邻里关系,还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执行法官以保促执,裁定准许申请人的行为保全申请,同时将强制措施前置,做出全省首份执前《禁止令》,并在电梯施工现场张贴公示,责令吴某及其他案外人禁止阻止、妨碍、破坏增设电梯施工,并告知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产生的罚款、拘留、拒执等法律后果。
据悉,执前《禁止令》即让案件未进入执行阶段,无需给被执行人上强制措施或给付执行费,有助于双方和解,但也会直接给被执行人直观的警告。在发出《禁止令》的同时,执行法官也通过教育引导、释法说理等方式督促吴某及其家人主动履行义务。当天下午,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并签下补偿协议,高层业主补偿低层业主每户2万元,低层业主同意不再阻挠加装电梯的施工,至此,纠纷妥善化解于执前,电梯安装顺利进行。
法官表示,业主表决和行政审批均得以通过的加装电梯方案受法律保护,即便对反对的业主居住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其负有适度容忍义务,也不得妨碍加装施工,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加装电梯确实给低层业主造成不利影响,可依据公平原则,通过协商或诉讼的途径要求适当补偿。(记者 阮冠达)
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