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近日,经系统升级及调试,漳州新版租赁合同范本不仅在全市范围内启用,在房屋租售一体化平台及房屋网签备案管理系统也同步上线。
对比此前《房地产租赁契约》,新版《漳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有三个主要变化:一是新增设置了“说明”。新版合同明确,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通过漳州市房屋租售一体化平台对房源信息进行核验,以确保房源的真实性。“说明”中还提示,通过房地产经济机构居间成交的,应当如实填写房地产经济机构及经纪人员信息,以此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经纪服务纠纷时无法提供完整证据链。二是明确房屋租赁应备案。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房屋租赁应及时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新版合同据此作出明确规定,并强调了租赁当事人出租、承租住房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三是新版合同修改了旧有的部分表述,删除部分不常用信息,去繁从简,避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