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乘客拒付车费,与的士司机大打出手,两人双双“挂彩”受伤,其中司机手指骨折。涉案两人不仅受到行政处罚,还因此闹上法庭。近日,台江法院厘清涉案双方的责任,对受伤司机索赔事宜作出判决。
经台江法院查实,今年3月某天晚上,出租车司机小方将年近六旬的醉酒乘客陈某送达目的地后,陈某怀疑小方绕路,拒付车费并下车,小方下车阻拦,二人发生肢体冲突。陈某先动手殴打小方,小方也多次挥拳击中陈某。双方均受伤,经鉴定伤情均为轻微伤。警方介入调查后,认定双方为互殴,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
在这起案件中,小方手指骨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近10万元。台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陈某因怀疑小方开车绕路而拒付车费,由此引发纠纷。陈某系本起殴打事故的引发者,且数次冲撞小方,而小方的手指受伤与其对陈某挥拳亦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据此,法院酌定小方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承担30%的责任、陈某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承担70%的责任。(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张睿佳 潘喆)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