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通过手机银行方式转账已是生意场的常态。但稍不留神,也可能将钱错汇到别人的账上。遇到这样的事,又该如何维权呢?近日,福清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2022年2月,福清人施某向刘某华收购鸭子,向其账户转入30000元,刘某华出具收据一张。施某在收到鸭子后又向刘某华账户转入三笔购鸭款项。17日,施某又向闽侯人潘某收购鸭子,潘某指定其外甥张某华为收款人。19日,施某在用手机汇款时错将21090元汇至刘某华银行账户。施某发现汇款出错后,多次联系刘某华要求返还款项,均遭拒绝,遂将刘某华诉至福清法院。
在审理中,施某为证明其主张提供了存款明细账、张某华的证言等为证,刘某华则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福清法院综合判断认为,施某关于其将21090元错汇给刘某华的主张成立。而刘某华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对涉案款项具有合法占有的依据,应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最终福清法院判决,刘某华对21090元的取得没有合法依据,应为不当得利,应将该不当得利返还给施某。
法官提醒,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同时,大家在手机转账时要认真核对所汇对象的姓名、账号,以免汇错对象,造成麻烦。”经办法官表示。(记者 胡一晟)
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