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被投诉 卖家伪造立案文书
一为吓唬网购买家防止继续投诉,二为规避平台处罚
面对买家投诉,卖家想的不是如何解决问题,而是伪造公安机关的立案文书来吓唬买家,规避平台处罚。最终,这个自作聪明的卖家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网购产品无3C认证
要求退款却收到《立案告知书》
“警察同志,我收到一份《立案告知书》,想咨询一下该起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5月6日下午6时许,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东海派出所接到群众廖某从广东打来的电话。
民警了解得知,《立案告知书》是网上商家发给廖某的。原来,廖某于今年3月中旬在网上以465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农用喷雾机,收货后发现该产品无3C认证,遂向店铺索要产品的3C认证。索要无果后,廖某通过平台投诉称卖家售卖的产品无相关证明,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平台介入后,廖某与卖家达成退货退款约定。可当廖某将产品寄给卖家后,卖家却向平台上传了一张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的《立案告知书》,内容为天猫店铺“***旗舰店”遭淘宝账号“廖*”恶意投诉勒索,警方已经立案侦查,并且拒绝退款。网购平台认为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便不再对双方的纠纷进行处理。
过了一个多月,廖某一直没有等到警察跟他联系,于是拨打了派出所的电话,咨询该《立案告知书》的情况。
伪造警方立案公文
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经过查询发现,公安机关并无该起案件的立案,廖某收到的《立案告知书》系伪造。东海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掌握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于5月17日在东海一写字楼将嫌疑人王某昀(男,26岁,丰泽区人)、王某参(男,35岁,晋江市人)、赖某(男,34岁,洛江区人)抓获。
卖家为什么要伪造公安机关的立案公文呢?
嫌疑人王某昀表示,一来是为了吓唬投诉的买家,防止其继续投诉;二来可以让平台误以为公安机关已立案,从而规避平台处罚。
经查,王某昀、王某参、赖某系公司合伙人,主营五金工具电商业务。为了达到吓唬投诉买家及规避平台处罚的目的,从2022年12月至今已先后委托他人使用图像编辑软件伪造了4张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的立案文书。
目前,王某昀、王某参、赖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者 傅恒 通讯员 潘晓芳 文/图)
来源: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