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果切以半斤为计量单位,消费者上了火车才发现购买的盒装水果标签价格有猫腻,遂打电话向福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前日,市消委会对经营者进行约谈,对方涉嫌价格欺诈,承诺立即整改。
“水果店的果切,不是按盒卖,而是按半斤的计量单位卖,我觉得这样不合理。”近日,李先生打电话向市消委会投诉。
经了解,2月18日,李先生在福州火车站某水果店买了一盒果切及饮品,付款时瞄了一眼“15元”的字样,以为一盒售价15元,付款后赶火车离开福州。上车后,李先生总感觉价格不对,于是认真查看小票、标签,发现果切标签上为称重15元/半斤。
接到投诉后,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发现该水果店的计量单位有:X元/半斤、X元/150克、X元/50克,于是对经营者进行约谈。对方承认,该店计量单位不是常见的公斤、斤等,店内的称重提示牌损坏,李先生在购买果切时,服务员没有做好告知工作。
经调查,该水果店涉嫌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应使用消费者约定俗成的计量单位,若个别商品使用特别计量单位,应提醒消费者并以显著方式予以标注。经过约谈,经营者承诺将立即整改。
“盒装果切的价格数字加黑加粗,计量单位弱化。这样很容易让消费者误解,等到结账时,消费者发现价格不对也不好意思不买,‘果切刺客’得逞。”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说,消费者在购物时应多留意,一旦发现经营者使用异常计价单位,消费者应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