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率不高、公示率与整改率低、查处曝光力度不够……近日,省住建厅对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情况直接“把脉”,并开出“处方”。即日起,我省将在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开展“广宣传、严执法、抓曝光、强督导、促长效”专项行动,督导组将下沉一线,现场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5月,我省出台《关于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 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属于住宅小区业主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分配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未将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存入专户等问题。
群众对整治工作呼声较高。“虽然整体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与业主的满意度还有差距。”省住建厅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为此,省住建厅要求对群众投诉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通报点评,进一步抓好“点题整治”工作落实。
龙岩市新罗区牡丹园小区共1260户,目前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有场地租赁、临时车位费、灯箱电梯广告费、充电桩场地费、人防车位出租费、快递租赁费等,年收入合计约15万元。“在整治过程中,我们针对群众反映牡丹园小区公共收益未设专户问题,督促物业公司第一时间成立银行专户,并按季度公示公共收益情况。同时,我们通过审计发现小区部分租金收缴不及时、未定期公示等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到位。”新罗区红坊镇党委书记郭朝龙说。
“通过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我们精准掌握、研判整治小区公共收益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梳理规范了一批‘糊涂账’。去年共发现问题80余条,共清查规范未存入专户的公共收益合计1500余万元。”新罗区城市管理局局长高飞介绍,今年以来,新罗区加大整改力度,已累计抽查物业小区290个。
记者了解到,9月起,福州整治物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将实行周督查周通报。整治工作专班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展实地抽查核实,原则上公共收益公示率应达到100%,专班拟在媒体上曝光典型案例。
在泉州,全市今年已累计排查物业住宅小区1421个(次),责令整改企业289家(涉及物业小区473个),由县级住建部门对21个物业企业(物业小区)通报批评。数据显示,泉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收益已存入7338万元。(记者 游笑春 通讯员 苏建成)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