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龙岩中心城区
部分路段电子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新罗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现决定启用辖区11处电子监控设备,对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非现场抓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4年5月6日起(“五一节”过后)
二、实施路段
1.华莲路(犀牛路至大锦山隧道路段);
2.华莲路(大锦山隧道至红田路路段);
3.莲庄路(簧门桥至莲南路路段);
4.新陂路(新陂桥至东环路路段);
5.东山至王庄新建道路路段(国道319线王庄路口);
6.溪南路(小溪灯控至簧门桥路段);
7.龙工路与洋潭路交叉口;
8.龙川东路(街心至东风桥路段);
9.锦程路(龙岩一中分校路段);
10.解放路(街心至北环路路段);
11.龙腾中路(美术馆路至锦程路路段)
上述路段电子监控设备启用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逆向行驶、未戴头盔、违法停车、不礼让行人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非现场抓拍查处。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行车,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来源:龙岩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