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女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调整,产前检查费用有变化。
据了解,2015年10月1日以来,我市女职工产前检查费实行一次性包干800元。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以逐步实行省级统一标准的医疗保障待遇清单为原则,2022年1月1日零点之后符合生育政策分娩的,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用不再实行一次性包干,本人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即在职职工普通门诊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部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5%,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目前城镇职工普通门诊年度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6000元。
另悉,根据原来的政策,以灵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女职工因为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是没有产前检查费包干800元待遇的。本次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用支付政策调整,将该部分群体的产前检查费用也纳入了报销范围,更加体现了医保政策的公平性。
为确保平稳过渡,我市明确2022年1月1日之前分娩的,按原政策执行,并设置三个月过渡期,即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3月31日分娩的,其间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未达到800元的,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差额报销。
据介绍,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含测量体重、宫高、腹围、血压、骨盆内外口测量等)、超声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等常规检查,以及唐氏筛查等,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孕期全程享受孕妇门诊VIP贵宾等特需服务未列入报销范围。(闽西新闻网 记者 曾俊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