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李大荣 实习生 田昆平 通讯员 陈立烽 蓝秀华)去年,龙岩永定区农民张某煌、傅某华将一关停养猪场变为非法生猪屠宰点,于去年12月开始,共收购13万余元的生猪,未经检验检疫直接载至该屠宰点,屠宰后自行出售给酒家或者他人。
今年4月23日凌晨,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依法查处了该屠宰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煌、傅某华违反国家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煌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10000元罚金;被告人傅某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12000元罚金。禁止被告人张某煌、傅某华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